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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欠债处理流程是怎样
离婚后的欠债处理流程是怎样 在结婚时如果双方有进行欠债或者是贷款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我们是有纠纷和需要进行处理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欠债处理流程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到底有哪些?接下来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离婚后的欠债处理流程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离婚后的欠债处理流程是怎样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的相关规定,关于离婚时债务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有所区别。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因为家庭需要而欠债的债务,夫妻双方各承担50%;期间的收入,即使个人收入也都计算为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分歧,则全部各50%拆分。  对于以上有分歧意南京侦探社见的。  1买车时未结婚的,可以归为个人  2买车时婚姻存续的,买车的费用来源于婚前公证的独立资产,车产权归属于原出资人。3买车时,买车的费用是借的,如果债务个人独立承担,则车归属个人;如果共同承担,车按照彼此承担的比重分配归属权利份额。  具体可能还有些细微差异,包括过错,儿女抚.养、老人赡养等问题,财产分割会有许多不同要求。  只要能停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自己合理的诉求是会被法院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南京私家调查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进行离婚后的欠债处理流程是怎样问题的详细解答,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负债他的处理流程以及共同财产的范围具体有哪些,我们可以进行参考,夫妻可以共同协商以及划分负债 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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