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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私家调查: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答案是一年,如果需要起诉,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一年,法院有可能就不会受理相关的诉讼了,大家需要注意,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南京私家调查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我国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三、离婚损害赔偿侵害对象  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权行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即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的损害。其损害结果虽然也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但其物质损害具有特殊性,即不包括单纯的财产损害。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的侵权行为只有特定的四种形式,这四种侵权行为只能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害。因而,可能造成配偶一方的损害,也只能是由于人身权利受到侵害,而造成配偶一方的身体和精神损害,不可能因单纯侵害他人的财产而造成物质损害。因而,离婚损害中的物质损失,只能是因人身损害而派生出来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不可能发生对他人财产的侵占或毁坏等而造成的物质损害。  以上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对于诉讼时效,民事的一般都是三年,但是对于特殊的,例如离婚的,会有特殊情况。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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