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子打老婆声称很正常,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事件总是时有发生,甚至于有些人认为家暴是理所应当的,并未意识到家暴对被家暴者的伤害。如果不对家暴进行制止,施暴者可能会变本加厉,直至导致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接下来跟随诉宁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湖北一男子打老婆声称很正常,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一、湖北一男子打老婆声称很正常,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近日,湖北黄石一对夫妻因离婚事宜在家发生争吵,男子竟当南京出轨取证着孩子的面动手打老婆。接到报警后,黄石市公安局西塞山分局牧羊湖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 面对民警询问,男子毫无悔意,竟声称打老婆是很正常的行为。 随后,民警将男子强制带离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家庭暴力涉嫌违法犯罪后,男子才认识到错误,并承诺以后再也不动手了。 家暴构成犯罪的,可以判刑。例如家暴致被家暴方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在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范围内判处相应的刑罚。 二、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南京外遇调查取证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遭遇家暴后的救济途径 (一)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湖北一男子打老婆声称很正常,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的相关内容。反家暴要从每一位公民自身做起,认识到家暴的危害性,有矛盾平和地解决;同时也要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共筑反家暴防线。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律师。